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向证
监会提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755 号),并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55 号)。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导致公司不能按照原计划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前申报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且导致公司本次重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核本次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755 号),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待公司 2015 年年审机构确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事项进行复核并发
表核查意见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审查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
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