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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魏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3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1月17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各次会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均对公司
送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并对议案进行了细致的了解。
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15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缺 席    列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的董事会次数                                           (次)   大会次数
         10              10                0                  0        0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具体工作如
下: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履行相关职责。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4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所得薪酬发表意见: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所得薪酬均
按照制定的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执行,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
符合规定。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审阅并批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亲自到
现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
题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
况。
    3.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符
合任职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15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独立意见。
       (一)2015年2月5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3月27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2014年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意
见;
    4.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5.关于孙公司与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
的意见;
       6.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8.关于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三)2015年7月10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5年8月20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
工合同》的独立意见;
    4.关于孙公司与漳州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的独立意见。
    (五)2015年9月13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六)2015年10月30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沟通交
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多方面了解公司所面
临的各种经营形势,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任期已
届满,对过去几年里给予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
的感谢。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不断提升盈利水平,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魏 建
            日     期: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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