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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3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
月21日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列席各次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以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发挥内部审计监
督作用,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严格执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件,审查了各定期报告,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是严
肃、认真、勤勉、尽职的,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财务规章制度,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
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公司严格按照非
公开发行及公司债券发行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未发生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
购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及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晟发
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上述交易价格以
评估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
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
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并严格按制度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公司股份以及受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
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财务
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利润
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子公司业
务经营活动需要发生的,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
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未发生募集资金变更用
途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
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
   2015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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