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5 年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16,013,30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00,665.25元;送
红股7股(含税),共计送红股291,209,313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332,810,644股。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业务的相关规定,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按红
股面值与现金红利金额之和的10%计征税款。由于上述方案中该类股东所得现金
股利低于股份红利和现金股利的应缴税款额,导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无法继续实
施。为此,公司拟调整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
416,013,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33,281,064.40元;每10股送红股7股(含税),共计送红股291,209,313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332,810,644股。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定于2016年5
月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对于公司原《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无法实施,
公司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