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沈阳毅昌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毅昌”)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在合理
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
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
请人民币2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沈
阳毅昌将根据其发展状况与资金使用计划,审慎使用该两笔授信额
度。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8%,被担保人沈阳
毅昌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45.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东路2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9%,安
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
法定代表人:刘劲松
经营范围:注塑模具、冲压模具、工程塑料制品、钣金材料制品
设计;模具外协加工;工程塑料制品制造;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
电视机、电视机料件及模具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财务状况(单位:元)
2016年3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1,144,292.62 288,467,349.33
负债总额 163,513,549.17 130,443,728.02
流动负债总额 152,483,962.04 119,022,576.83
净资产 157,630,743.45 158,023,621.31
2016年3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621,996.61 179,568,898.24
利润总额 -334,143.26 6,085,107.27
净利润 -392,877.86 5,399,650.4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沈阳毅昌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2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壹
年,全部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沈阳毅昌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沈阳毅昌生产经营流
动资金的需要,目前沈阳毅昌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
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
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为9.12亿元,占2015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5.44%,无逾
期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公
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