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玉梅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监
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719,782,344.67 元,比上年增长-12.06%;利润总额 257,537,185.56
元,比上年增长-2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724,264.58 元,比上年增长
-26.10%。
4、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拟定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5年度末总股本358,861,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544,52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的房屋用作仓库,合同交易金额总计652,455.05元,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潘叶江先生及潘垣枝先生回避
表决,符合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要求(此议案不存在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
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 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