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李洪峰董事因出差不能出
席,已委托独立董事王雪峰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
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没
有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
异议。2015 年度报告全文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2015 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司 2015 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述强、王雪峰、李洪峰、蓝海林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719,782,344.67 元,比上年增长-12.06%;利润总额 257,537,185.56
元,比上年增长-2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724,264.58 元,比上年增长
-26.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审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 2015 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719,782,344.6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7,724,264.58 元,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以 2015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169,135,614.01 元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计人民币 16,913,561.40 元,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 143,544,520.80 元,余下可供分配的
净利润为 8,677,531.81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 586,928,784.27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595,606,316.08 元。公司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5年度末总股本358,861,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544,52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的议案》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其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6 年度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
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全文于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8、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关于
公司在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
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公司商标的议
案》。公司同意将“Vatti 華帝”、“SIMPLICA”和“SIMPLICA 绅品”商标授权予中山市华帝集
成厨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厨房”)经营使用,集成厨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免收其
商标使用费,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的房屋用作仓
库,合同交易金额总计652,455.05元,关联董事潘叶江和潘垣枝回避表决。具体内容于2016
年 4 月 22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没
有董事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
异 议 。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
的制度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修订案》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
股东作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