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为了加快下属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汉
缆资本”)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财务
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汉缆资本提供年度(自
然日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根据汉缆资本的实际资金需求,签署为汉缆资本提供每笔财务资助的时间和金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资金主要用途
用于资助给汉缆资本,在汉缆资本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范围内,依法
开展有关民间资本管理的业务。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每 3 个月结算一次。
4、财务资助的原因
汉缆资本成立以来,依托地缘优势、资金优势、业务优势,取得了一定了发展,
限于资金规模,汉缆资本未能进一步扩展业务体系,本次财务资助将助推汉缆资本充
分利用上市公司母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发现并投资优质项目,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增加推动力,上市公司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上市公司充
分利用资金、获取优质资源,为股东创造价值。
4、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公司名称 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91370212397497480W
法定代表人 张思学
成立日期 2014 年 06 月 20 日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文体中心院内
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人民币
在山东省范围内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
经营范围 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汉缆资本总资产 51189 万元,净资产 36370 万
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96 万元,实现净利润 4230 万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情形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 2014 年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97 亿元,向青岛
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 亿元,都按合同约定履行。2016 年审议通过的向
青岛立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5.2 亿元,目前尚未实施。截止目前,公司累计
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96250 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
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83550 万元(含公司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
收购前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 45500 万元),公司向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 12700 万元,都处于正常履行中,无逾期偿还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该交易具有一定必要性,且利率公允,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持续价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汉缆资本提
供财务资助。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