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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海种业: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1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登海种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立黑龙江登海九种业有科限公司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鼎九
盛”)、自然人郑志新、李小霞、柳京国、常大军、李洪玲共同投资
设立黑龙江登海九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九科”)。 本
次投资成立登海九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投资额在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设立登海九子公司属于关联双方共同投
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马卫卫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4年6月5日
     4.经营范围: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农药(不含属
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88号1号楼B1-023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九鼎九盛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郑志新
     关联关系:非关联关系
     (三)李小霞
     关联关系: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四)柳京国
     关联关系:公司员工,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不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五)常大军
     关联关系:公司科研人员,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不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六)李洪玲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拟成立公司概况
    (一)公司名称:黑龙江登海九科种业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三)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
    登海种业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登海九科注册资本
的51%。
    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40万
元,占登海九科注册资本的34%;
    自然人郑志新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90万元,占登海九科注册资
本的9%;
    自然人李小霞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登海九科注册资
本的3%;
    自然人柳京国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登海九科注册资
本的1%。
    自然人常大军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登海九科注册资
本的1%。
    自然人李洪玲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登海九科注册资
本的1%。
    (四)经营范围: 批发兼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农业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04号2栋708室
     三、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在新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做出约定。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目的
    整合人才、技术资源,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且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区位优
势,拓展品种销售市场,提高公司规模效益。
    (二)资金来源:本次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出资占公司净资产(公司2015年度报告数据)的0.24%,出资设立的
子公司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预计投资风险
    新公司具备农业生产的特点,因此受气候、自然灾害、病虫害、
市场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大,业绩也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先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
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
为:公司拟与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鼎九
盛”)、自然人郑志新、李小霞、柳京国、常大军、李洪玲共同投资
设立黑龙江登海九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九科”),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1)本着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出资协议》,我们认为上述
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关联自然人出资均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
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4)
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黑龙江登海九科种业有限公司。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山东登
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立黑龙江登海九种业有科限公司的议
案》。
     六、监事会意见
     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
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有关关联监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更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七、相关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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