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董
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
出席董事十一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5 人),董事刘海斌、
马伟、刘毅、周洪波、李存慧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群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要求编制了《2015 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年度报告正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现提请各位董事
审阅。
2015 年 1 月 31 日,公司接到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
公司聘任林中先生接替沈祥荣先生独立董事及其任职的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李存慧、施天涛、周洪波、林中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5 年,公司经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和经营思路
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2015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和盈利状况稳定,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
期,为了回报公司股东,同时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70,000.00 元(含税);以
70,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70,700,00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1,4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
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
制,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
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发生变化,现就《公司
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募投项目“北京研究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受市场变化等方面的影响,未达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实
施进度,为最终完成公司的募投项目,保证公司基础研究的前瞻性,结合公司目
前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现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进行调整,预计本项目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资
金使用计划与招股说明书使用计划一致,继续遵照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各项指标
要求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安
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相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找到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