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中)
本人作为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
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
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
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
见。
2、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就关于 2015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2015 年主要
履职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两次会议,分别就公司独立董事变更事宜、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履职情况等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
意见。
2、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的两次会议,分别就《关于变更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安防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经
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
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促进公司 2015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16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中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