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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9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9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
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
午15:00—2016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7、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 2 号总部基地一期 B 栋 5 楼
本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1、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 1、议案 3-9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分别于 3 月 29 日、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公告》、《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的补充公告》等;
     2、上述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3 月 29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述议案 10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5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进行股份制
改造暨启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进行股份制改造暨启动新三板挂
牌的补充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对议案 7-8 的审议,关联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此
外,议案 8-9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和联系方式
    1、登记时间:
     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0
    联系人:付小芳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电子邮箱:fuxiaofang@chinalihe.com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2”。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力合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                       议   案                     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10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       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       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4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00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
    6       关于《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
    7                                                              7.00
            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
     8                                                              8.00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9.00
            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10                                                             10.00
            挂牌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具体说明如下: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
案”进行投票。
    ②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
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应当先在深圳证券交
易 所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 )、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
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
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
  7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
  8
         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华冠电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10
         系统挂牌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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