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临时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
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更新了《浙江
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6]2368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鉴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
项。公司本次董事会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系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因而,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只需本次董事会审议而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16-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