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百集团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6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
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不一致的,
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促进银企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乙方”)
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积极致力于金融领域的建设性业务合作。浦发银行将为公
司提供人民币柒拾亿元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及双方具体约定以经公司内部信贷审批同意后
双方所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该协议仅系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实施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办理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内部
决策审批程序后实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注册资本:1,865,347.141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
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1-
                                                                       信息披露文件
    浦发银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将积极
致力于金融领域的建设性业务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相互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资源
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并逐步建立“东百集团—浦发银行”战略联
盟。
    2、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
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3、甲方将乙方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之一,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优先选择乙方及其
下属各级行作为各项金融业务的主办行。乙方将甲方作为战略客户,全力为甲方提供优质、优惠
的金融服务和支持。
    4、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协议/合同不
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协议/合同为准;具体业务协议/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5、本协议的“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系指甲方及其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乙方”
系指乙方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
    (二)合作内容
    经协商,甲乙双方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和理财服务、银行融资服务、直接融资服
务、现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服务、债务风险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离在岸
国际金融服务、企业年金业务、期货结算和保证金存管服务、中间业务服务、银行卡业务、个人
理财等金融服务。
    (三)甲方承诺
    1、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优先选择乙方及其下属各级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和
外币账户;
    2、甲方拟投资建设的相关领域重点项目及并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融资
承办行之一,提供一揽子信贷支持方案;
    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票据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企业年金业务的重要合
作银行之一;
    4、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资金账户管理、系统内委托贷款、企业网上银行、
国际融资和国际结算的承办银行之一;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离岸业务部作为其下属的境外公司在开立境外账户、开
                                         -2-
                                                                        信息披露文件
展境内外资金结算及贸易服务方面的重要合作银行之一。
    (四)乙方承诺
    1、将甲方作为战略客户,由乙方牵头组建客户经理服务团队,协调各个部门、整合各方资源,
指导、监督下属分行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按照银行服务时效承诺,提供规范、统一的银行服务;
    2、为协助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高全系统的资金调度和营运效率,乙方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内部业务规程的前提下,通过其网上银行业务技术和服务平台,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高效、
快捷、安全的本外币结算服务及集团理财、网上结算实时监控等服务,使甲方实现对下属成员单
位账户的实时监控和账户资金的划拨,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辅导;
    3、在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符合国家有关监管规定和乙方内部信贷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乙方对
甲方及其下属优质成员单位的资金融通给予优先保证,对其授信及担保方式,承兑、保函和开证
保证金等提供相应便利。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获得乙方内部信贷审批同意的前提下,对甲方及
其下属单位提供授信额度,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资产并购和债务置换)、
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国内外信用证、担保业务(融资类和非融
资类担保)等;
    4、乙方根据甲方的融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结合乙方的发展战略和信贷政策,
在履行了内部的信贷审批流程并获得审批同意后,将为甲方及其下属优质企业提供融资安排。甲
乙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融资额度暂定为柒拾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额度及双方具体约定
以经乙方内部信贷审批同意后双方所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并同意,该等
额度约定并不构成乙方对于甲方的放款承诺,甲方的款项提用或额度占用仍应以符合授信额度协
议或类似协议中所需先决条件为前提。甲乙双方可采用综合授信与提供最高额担保相配套的方式
开展业务,双方可根据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的具体业务需求、乙方信贷审批条件和内部管理规定签
署具体业务协议、使用授信额度;
    5、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甲方业务需求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6、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开展设备进口等国际经济往来业务,在甲方要求时,在满
足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本外币、离在岸国际金融服务,通过本外币
金融衍生工具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专项资产管理服务方案,规避可能的本外币资金风险;
    7、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下属的境外公司提供离岸(境外)账户管理、离岸资金
结算、离岸贸易结算及融资、离岸资金托管、离岸贷款、内保外贷、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方面的服
务;
    8、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对优质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并购业务,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且满足乙方内部审批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并购融资服务,
同时,发挥乙方并购财务顾问的业务优势,更好的为甲方提供并购业务服务,拓展并购业务机会;
                                         -3-
                                                                        信息披露文件
    9、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年金方案设计、理事会章程制定、理事会
组织架构设计、人员管理、受托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0、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开发的各类新的金融
产品将优先向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并根据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的需求,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规定及乙方内部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或量身定制适合甲方业务发展的金融产品。
    (五)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如无异议,
本协议自动延长壹年,以此类推,本协议延期次数不受限制。双方如有异议,应在期满前提前三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使公司与浦发银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
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
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文件,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6 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