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
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已于日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解除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用 途
名称 股数(股)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飞马 ① 海通 股票质押式
是 4,300 万 2014.11.13 2016.11.11 11.49%
投资 证券 回购交易
注:①飞马投资办理上述交易业务初始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
的本公司股份为6,000万股,本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质押股
份在除权除息后增至9,000万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飞马投资现提前向海通证券购回质押
的本公司股份4,300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37,440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
的 50.06%;累计质押数量为 30,233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0.75%,占本
公司股份总额的 40.42%。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2、海通证券汇总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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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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