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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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陈和平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审慎认真的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的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年度
履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4 次,通讯方式召开 2 次,
其中本人现场参加会议 4 次,通讯参加 2 次,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发生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及公司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发生。
2、股东大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列席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议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会议
4 2 0 0 否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相关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等情况,对公司重要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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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参会时间 会议事项
类型
1、 1、《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2、《关于对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方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四届董事会
4、《关于对公司 201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16 日 第十七次 同意
5、《关于对公司 2015 年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会议
6、《关于对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四届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 第十九次 1、《关于对转让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四届董事会
1、《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21 日 第二十次 同意
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5 年度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实际调查,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
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沟通联系;关注外界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情
况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门的核查,同公司的高管及相关部门的
领导进行了充分的询问和沟通,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交换了各自的意见,对公司的经
营和管理起到促进和改进的作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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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提名独立董事人选,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了资格审查,根据任职条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优秀人才的聘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
2、报告期内,本人认真阅读董事会的议案,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其相
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
基础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陈和平,邮箱:2282152631@qq.com。
独立董事:陈和平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