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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关于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6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发生经营业务往来,预计 2016 年度与其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
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关联
方任职的董事洪茂椿先生、曹荣先生、兰国政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
                                              200.00         138.47      13.95%
料或电力                质结构研究所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
                                              100.00         14.20      100.00%
(委托研发、测试) 质结构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50.00         83.37       0.40%
                        质结构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100.00         57.03      100.00%
                        质结构研究所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
                                              100.00         11.88       21.33%
及物业                  质结构研究所
    (三)本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额
    2016 年初至 3 月 31 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34.35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登记号为事证第 110000000771 号,法定代表人为曹荣,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杨
桥西路 155 号,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6,674.00 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上级
补助、事业、经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宗旨为研究物质结构,促进科技发展,
业务范围为物理化学研究、无机化学研究、有机化学研究、分析化学研究、催化
化学研究、新技术晶体材料研究、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
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与学术交流;《结构化学》中英文出版。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物构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
之“(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物构所为公
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物构所为中国科学院下属的研究机构,是行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
资信,公司认为其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
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通过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将根据2016年度日常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
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与物构所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时将保证公司
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较小,与关联
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
    本公司与物构所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
均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关于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在关联方任
职的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
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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