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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15年,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都亲自或
         委托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
         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出席 2015 年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贺云                            9                  3                6                  0              0否
张长海                          9                  3                6                  0              0否
宋萍萍                          9                  1                6                  2              0否
             二、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规划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是四
         个委员会的成员,还分别是投资审议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一共
         召开 3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核〈关于提名黄石新港港口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报告〉的提案》、《关于提请审核<深圳市盐
         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的提案》、
         《关于提请审核<关于 201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结算的方案>
的提案》、《关于提请审核<关于提名深圳市中远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长候选人的报告>的提案》、《关于提请审核<关于提名曹妃甸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报告>的提案》。
投资审议委员会 2015 年一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参与
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基石投资项目”议案》。审
计委员会 2015 年一共召开 6 次会议,审阅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函》、审议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评
工作方案》、《关于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听
取了《关于 2014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简
要报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初步结果的汇报、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
告》、《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
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 2015 年度预算》、《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工作方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
程序就有关事项共出具了 6 次专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1      2015 年 4 月 16 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均同意
 2      2015 年 4 月 16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均同意
 3      2015 年 4 月 16 日   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均同意
 4    2015 年 5 月 13 日    关于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   均同意
                            意见
 5    2015 年 8 月 15 日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   均同意
                            说明及独立意见
 6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关于参与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基   均同意
                            石投资项目 的独立意见
     2015 年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现场办公等情况
     1、2015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十八楼会议室,独立董事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2、2015 年 9 月 25 日至 28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参股公司曹妃甸
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
     五、独立董事提出建议及采纳情况
     独立董事建议公司紧抓前海蛇口自贸区及“一带一路”战略带来
的机遇。公司已采纳该意见,积极研究探讨自贸区带来的投资机会与
辐射效应,学习“一带一路”经济带相关政策,加大发展力度,寻求
后备资源。
                                           独立董事:贺云、张长海、宋萍萍
                                                                 2016 年 4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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