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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长城: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5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在会前仔细审核会议文件,
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给予合理化建议,以严谨认真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唐建新             4                 4             0
    张宇锋             4                 4             0
    江崇光             4                 4             0
    独立董事不存在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1、聘任陈略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聘任李
                                                 尔龙先生、梁荣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2015 年 10 月 29 日                              生、宋晨凌女士为公         同意
                      次会议
                                                 司副总经理,聘任崔
                                                 红丽女士为公司财
                                                 务总监。
                                        2、聘任杨春玲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2015 年 11 月 5 日   次会议             划(草案)》及其摘   同意
                                        要
    三、重点工作情况
    (一)规范公司运作,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
露过程中,我们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化。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点事项,
切实履行规范的审议决策程序。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控结构健全稳定。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初
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提出问询意见。为全面
了解公司的年度审计情况,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和重要财务问题,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 安排审计工作。
    (二)切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公司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们在提名委员会
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和资格审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真核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
相关资质,仔细评估其专业性和独立性。
    2015 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召集、参加相关会议,各专门委员会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三)年度内实地考察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
考察和实地调研、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
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高管人员介绍和相关部门
的汇报,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证
券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
内幕交易防控等的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
作。
    2016 年,我们将依照监管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树立公司诚信的良好形象,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严
格把关,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建新   张宇锋   江崇光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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