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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长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5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
王镭先生回避了表决。
    因公司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8%,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 2016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以及采购材料当前市场价格,预计 2016
年与关联人青海合一商贸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6000 万元,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发生    占同类业务
                                                                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材        青海合一商贸有限公司           6,000.00   4,636.56         3.11
  料、设备                    小计                   6,000.00   4,636.56         3.11
                 合     计                           6,000.00   4,636.56         3.11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2224.66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青海合一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宁市创业路 26 号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六楼,
注册资本为叁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镭,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不含除金、
银外的其他贵稀金属)、五金建材、矿产品、焦炭、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气
设备、电子产品、钢材、铁合金、炉料、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化工原料
(不含化学危险品)、纸浆、纸张的销售(以上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自
营或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34 亿元,净资
产 3.20 亿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34.20 亿元,2015 年度营业利润 1120.36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海合一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镭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青海合一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海合一商贸有限公司现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
况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 2016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以及采购材料当前市场价格,预计 2016
年与关联人青海合一商贸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3000 万元,主要交
易内容为采购钢材、防水材料等。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结算方式每季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付款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购销行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
的原则,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运营和持续发展。在关联交易定价上,公司按
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均有公开的市场,交易价格透
明,结算时间和方式符合一般商业惯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神州长城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合同法》、《公司法》、《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
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
了回避义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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