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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4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有待于另行商
议和约定。
    2、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
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与北京含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发展及投融资顾问服务协议的议案》。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含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含元资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院 3 号楼 1203-1207 室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胡煜
    经营范围:新能源资产管理;新能源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市场调查;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
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影视策划;企业管理
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1/4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含元资本是致力于精品投行业务的“元投行”,秉承“元含万象,万象含元”
的文化理念,创新地为产业和金融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财务顾问、战略咨询与发展、
投融资咨询顾问、资本运作等金融服务。公司具有极高的市场敏感度,迅速把握
市场最新动向,并始终遵循从客户角度出发,满足客户需求的原则,努力成为“离
客户最近的人”,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金融咨询方案,提供创新性运营模式,帮
助客户创造最大的价值,从而实现含元资本价值的体现。同时,含元资本通过高
度的产业、政府、资本、市场和金融资源的整合,为客户量身打造符合企业自身
发展需要的“健康产融生态圈”,共同打造合作共赢的局面。
    本协议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含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甲方作为战略发展及投融资顾问服务需求方,乙方作为其优先战略发展及投
融资顾问,为甲方提供咨询、策划、战略、资本运作等顾问服务,甲乙双方进行
资源整合与充分利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创建产融生态圈,促进企业的健康可
持续发展,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二)双方职责
    1、甲方:甲方基于自身的发展需求,明确向乙方提出战略咨询、战略发展
及投融资顾问、资本运作、金融服务需求等内容。甲方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
供有关甲方进行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基于其独立判断负责
做出每个决策。
    2、乙方:基于甲方的发展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优先战略发展及投融资顾
问服务,如战略与咨询顾问、并购与重组顾问、资产管理与投资顾问、融资与运
                                  2/4
营顾问等。
    (1)战略与咨询顾问:包括咨询、策划、战略、资本运作建议等。乙方为甲
方提供项目策划、运营转型等战略咨询,为企业发展和业务需求提供可行性的发
展方案、专业化的咨询意见、设计定制化的发展模式等合理化建议。
    (2)并购与重组顾问:包括与并购配套的融资、目标企业的接管、管理层改
制和业务重组等。
    (3)资产管理与投资顾问:包括接受甲方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和资产管理,
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或产业基金的策划,协助客户进行项目投资的评估、策划及实
施。
    (4)融资与运营顾问:包括为甲方进行融资策划、资产管理、市值管理,
企业直接上市战略发展及投融资顾问(国内、香港或海外),企业发行股票、债
券、可转换债券等策划,企业引入合作伙伴或战略投资者策划等。
    (三)双方义务
    1、甲方: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2)应确保向乙方提供进
行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的真实、准确、完整。(3)按双方协定
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相关费用。(4)应对乙方推荐合作方及方案的建议及时
做出回应,并进行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的沟通。(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2、乙方: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2)乙方承诺不接
受任何针对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业务的合作或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
利益。(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
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双方各有其资源和优势,通过实施战略合作,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借助含
元资本对产业的深刻理解,帮助公司从更高层面和市场化角度着手,整合关键要
                                 3/4
素,为企业战略发展、转型升级打下坚定的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也可通过含元资
本在金融端的专业性与丰富资源,完善公司投融资机制,促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实现资源战略性布局。
    双方合作将促进旅游产业和金融资本间的良性互动,形成产业支撑金融,金
融促进产业的良性循环,最终建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产融生态圈,生态圈中的资
源方和战略合作方将为公司的发展、转型提供资本、资产支持。
    本次协议仅对合作方向做出框架性约定,对公司的具体影响,还取决于双方
后续签署及实施的具体协议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约定,该协议
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由于合
作项目尚未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
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黄山旅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双方签署的《战略发展及投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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