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嘉华”)的通知,北京中嘉华于2016年4月12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书,北京中嘉华质押给重庆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40,147,200股,全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 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 截至公告日,北京中嘉华持有本公司40,147,2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11.04%。本次解除质押后,北京中嘉华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剩余质押数为零。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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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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