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
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大广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 审 议 通 过 了 《 关 于 参 股 公 司 CLOUDRIDER LIMITED 与 SUPER
DRAGON CO., LTD. 签 订 的议案》
根据协议,CLOUDRIDER LIMITED 以每股 2.4 港元的价格购买 SUPER
DRAGON CO., LTD.持有的裕兴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科技”)
的 450,357,200 股股份,占裕兴科技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25%,本次交易作价 1,080,857,280.00 港元。
本次参股公司购买裕兴科技股份,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无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 SUPER DRAGON CO., LTD. 和 CLOUDRIDER LIMITED 关 于 购 买
YUXING INFO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裕兴科技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若干股份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朗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 CLOUDRIDER LIMITED 以其全部资产抵押借
款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 CLOUDRIDER LIMITED 与 SUPER DRAGON CO., LTD.关于裕
兴科技 450,357,200 股股份的购买,CLOUDRIDER LIMITED 拟以其全部资产
(包括股份购买完成后持有的裕兴科技 450,357,200 股股份)作为抵押,向洪桥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5.4 亿港元,期限为自借入第一笔借款之日起 12 个月(借款
人有权再延期 12 个月),年利率为 3%。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张丽娜女士代表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LOUDRIDER LIMITED 在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开立及操作账户等事项的议案》
朗源股份作为 CLOUDRIDER LIMITED 的唯一董事,为顺利完成 CLOUDRIDER
LIMITED 在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开立及操作账户等事项,授权张丽娜女士代表
朗源股份办理 CLOUDRIDER LIMITED 在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开立账户及操作账
户,同时,张丽娜女士可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另一有权签字人操作 CLOUDRIDER
LIMITED 在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的账户。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股份有限公
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请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