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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
交易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需要,拟与关联
企业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公司”)签订《纸
卷纸垛输送包装系统、浆包输送系统大宗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价格人民币525万元。
    关联董事严晓俭先生、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和徐
秋红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
了意见。
    长泰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824.3411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
       法定代表人:严晓俭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建筑
业(凭资质)及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
压力容器设计;轻工产品(除审批)研发、制造,设备制造,在国(境)
外举办各类企业,对外派遣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
办公楼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资 产 352,511.55 万 元 , 净 资
110,110.43万元,2015年度完成营业收入469,302.08万元,实现净利
润22,800.0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6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简泽丰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输送包装设备的生产、销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的开
发、制造、安装、销售及服务;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电气产品、
自控产品、网络一体化产品的开发、销售、制造、安装、调试、技术
培训;机电产品、轻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资 产 40,646.93 万 元 , 净 资 产
9,600.10万元,2015年1-10月份完成营业收入19,154.53万元,实现
净利润-1,233.6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长泰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章节的规
定,长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公司通过市场询价并与供应商谈判等方式确定设备采购价格,该
价格系根据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情确定的公允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企业长泰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3、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按约定付款条件付款。
       4、合同生效条件
       该项关联交易合同尚需获得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以及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长泰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上述关
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与中
国轻工集团公司、株洲中车时代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
工程有限公司、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以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中的4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长沙长
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并投入智能装备提质扩产项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需要拟向关联企业长沙长泰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
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
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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