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海诚: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3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
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等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4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6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6 日就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 年 6 月 11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达
到行权条件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22 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未来三年(2015 年
-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13 日就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1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预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
料,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别是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3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5 年度,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行为,保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实
施,公司制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为规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公司制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5、自身学习情况
    2015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王利平
 电子邮箱:zywflp@gmail.com
                                               独立董事:王利平
                                               2016 年 4 月 11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4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6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在 2015 年度召开的 2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独立董事做了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6 日就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 年 6 月 11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达
到行权条件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22 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未来三年(2015 年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13 日就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1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预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
料,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评,对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进
行指导,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
项的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3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5 年度,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行为,保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实
施,公司制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为规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公司制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5、自身学习情况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郑培敏
    电子邮箱:zpm@realize.com.cn
                                                  独立董事:郑培敏
                                                  2016 年 4 月 11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本着恪
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4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6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5 年
度召开的 5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6 日就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 年 6 月 11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达
到行权条件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22 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未来三年(2015 年
-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15 年 8 月 13 日就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1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预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
料,特别是对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地了解公司拟增资标的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
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3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5 年度,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行为,保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实
施,公司制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为规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公司制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5、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之前,能够提前了解并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6、自身学习情况
    2015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李志强
    电子邮箱:zhqli@jinmaopartners.com
                                                   独立董事:李志强
                                                  2016 年 4 月 11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4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6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5 年
度召开的 5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在 2015 年度召开的 2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 年 3 月 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6 日就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 年 6 月 11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达
到行权条件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5 年 7 月 22 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未来三年(2015 年
-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13 日就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1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预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
料,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评,对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进
行指导,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
别是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3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5 年度,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行为,保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实
施,公司制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为规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公司制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并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诉讼风险等问题与公司管
理层积极交流。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之前,能够提前了解并审议公司
定期报告。
    6、自身学习情况
    2015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李文祥
    电子邮箱:teddy_li@zhonghuacpa.com
                                                   独立董事:李文祥
                                                  2016 年 4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