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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存在
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
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
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
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
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因日常经营所需存在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以
及文印晒图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预计201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
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关联董事严晓俭先生、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徐
秋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将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人                       交易事项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1,354.35
  2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文印                    128.44
  3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316.21
  4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73.26
  5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65.94
  6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528.28
  7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房租                     86.12
                               合计                                        2,952.60
       注:2015年,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被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转让,不再纳入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 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
  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
  术研究、开发、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96.67万元,净资产935.23万元,
  2015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639.38万元,实现净利润443.23万元(数据
  未经审计,下同)。
    2、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设立于1975年3月,注册资本为1,365.96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建梅,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
  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
  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7,383.91万元,净资产3,077.40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27.46万元,实现净利润25.76万元。
    3、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
资本为4,423.7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宏元,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
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
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88.28万元,净资产1,200.83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1,969.38万元,实现净利润27.25
万元。
    4、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450.97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
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
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3.61万元,净资产1,396.82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2,108.39万元,实现净利润10.93
万元。
    5、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海诚总院下属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
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
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265.02万元,净资产879.94万元,
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482.38万元,实现净利润33.00万元。
    6、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58年10月,注册资本为1,627.33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石虹,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
地为西安。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打
字复印、晒图装订、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8.50万元,净资产1,431.92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1,260.65万元,实现净利润76.31
万元。
       7、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设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5,442.16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
地为北京。其主要经营压力锅炉、管道安装、评估咨询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9,728.89万元,净资产2,527.85
万元,2015年完成主营业务总收入866.27万元,实现净利润-382.80
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全
资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
属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
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
中心、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7家公司经营活
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
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
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
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
理中心的房屋租赁、综合服务合同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
院发生的日常文印晒图等关联交易费用按照发生额据实结算。
       (3)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
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协议尚未签订。
       (4)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
程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5)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
管理中心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6)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
业工程院的房屋租赁及综合服务合同已签订,有效期为2016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0日。
       (7)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
司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尚未签订。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
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之间
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
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按照按照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
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五家全资子公司、二家二级子公司之间
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
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
为定价依据,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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