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2001年配股方案已经2002年9月16日召开的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90号文核准。
二、新股发行方案概要
公司本次配股以公司2000年度末总股本68000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即以目前总股本81600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配售,应配售股份为204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应配售15300万股,已书面承诺认配应配售部分的5%即765万股,其余部分(14535万股)放弃,并承诺不转让该股份;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100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额为5865万股。
本次配股价格为9.10元/股。详见配股说明书。
三、声明
公司配股说明书于2003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做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配股核准文件。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