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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3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指定信息
网站上披露。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
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67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146,670,000 股,权益分派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
322,674,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电光科技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3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2             00*****112                  石向才
    3             01*****658                  石碎标
    4             01*****846                  石志微
    5             00*****530                  石晓霞
    6             01*****527                  石晓贤
    7             00*****470                  朱丹
    8             01*****167                  施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4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电光科技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 送 公积金转股 其      小计        数量       比例
                                  行股             他
                                  新
                                  股
一、有限售 100,000,000   68.18%        120,000,000      120,000,000 220,000,000 68.18%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46,670,000    31.82%         56,004,000      56,004,000 102,674,000 31.82%
  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 46,670,000    31.82%         56,004,000      56,004,000 102,674,000 31.82%
    股
三、股份总 146,670,000 100.00%         174,004,000      174,004,000 322,674,000   100%
    数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22,674,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17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维五路 180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涛
   咨询电话:0577-61666333
   传真:0577-6266611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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