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
第八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
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规
范有序进行,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提高了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
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
授权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运作;董事会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建立健
全了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后,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司财
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售资产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四川天华包装有限公
司之间的商品购销、提供劳务等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与年初预计总金额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
定。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