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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2016]1565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目      录
         序号                                      内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2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3                  合并利润表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7
            6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8                  现金流量表
            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10                  财务报表附注                        13-9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会审字[2016] 1565 号
                                  审 计 报 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全心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国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艳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苏省商务
厅苏商资(2009)169 号文件批准,于 2009 年 11 月,由天顺(苏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上海天神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神”)持股比例 51.44%,REAL FUN HOLDINGS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乐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顺控股”)持股比例 34.56%,新疆利
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利能”)持股比例 10%,上海丰
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登”)持股比例 2.3%,上海亚商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亚商”)持股比例 1%,上海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博毅”)持股比例 0.7%。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
     2009 年 12 月,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资(2009)
213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75 万元,分别由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石投资”)出资 300 万元、苏州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鼎融”)出资 75 万元。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5,375 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上海天神持股比例 50.19%、
乐顺控股持股比例 33.72%、新疆利能持股比例 9.76%、上海丰登持股比例 2.24%、金石投资
持股比例 1.95%、上海亚商持股比例 0.98%、上海博毅持股比例 0.68%、苏州鼎融持股比例
0.48%。公司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78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 万股,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10 年 12 月 31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575 万元,
股权结构变更为:上海天神持股比例 37.50%、乐顺控股持股比例 25.20%、新疆利能持股比
例 7.29%、上海丰登持股比例 1.68%、金石投资持股比例 1.46%、上海亚商持股比例 0.73%、
上海博毅持股比例 0.51%、苏州鼎融持股比例 0.36%、社会公众持股比例 25.27% 。公司相
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
定,公司以股本 20,575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20,575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1,150 万元。
     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
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股本 41,15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共计转增股本 41,15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2,300 万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设计、生产加工各类电力设备(风力发电设备)、船舶设备、
起重设备(新型港口机械)、锅炉配套设备,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严俊旭,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 28 号。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决议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直接         间接
          1       天顺(苏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风电设备           100.00
          2       天顺(连云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顺连云港          100.00
          3       沈阳天顺金属有限公司                       天顺沈阳           100.00
          4       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天顺包头           100.00
          5       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顺新能源          100.00
          6       Titan Wind Energy ( Singapore) Pte.Ltd   Titan Singapore      100.00
          7       Tianshun Wind Energy(India) Pvt.,Ltd       Titan India                     100.00
          8       Titan Wind Energy(Europe) A/S             Titan Europe                     100.00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       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               天利投资       100.00
         10       中联利拓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利拓                       75.00
         11       广西上思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顺上思       100.00
         12       白城天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顺白城       100.00
         13       宣力节能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宣力控股       100.00
         14       哈密宣力风电场开发有限公司         宣力哈密                       100.00
         15       北京宣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宣力北京                       100.00
         16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菏泽新能源                      100.00
         17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鄄城新能源                      100.00
         18       济源市天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济源新能源                      100.00
         19       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阳新能源                      100.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本期增加的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宣力节能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宣力控股         非同一控制收购
          2           哈密宣力风电场开发有限公司     宣力哈密         非同一控制收购
          3           北京宣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宣力北京         非同一控制收购
          4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菏泽新能源               新设
          5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鄄城新能源               新设
          6            济源市天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济源新能源               新设
          7             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阳新能源               新设
          8          中联利拓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利拓                新设
     本期增加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
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
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
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
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
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
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
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
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
当期损益。(被购买方不构成业务的,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
认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
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
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
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
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
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
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
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
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
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
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
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
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
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
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
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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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
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
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
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
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
制问题。在合并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公司累计持股比例计
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
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
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本公司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
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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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本公司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
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
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
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
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
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
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予以全额恢复的,本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
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本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在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
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
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
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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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
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与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
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
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
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注:
如果原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且存在商誉的)。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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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按
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
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
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
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
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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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
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
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
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
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
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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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四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
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
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
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
     委托贷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
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
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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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
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
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
债。
     (3)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
     ②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
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
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
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
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
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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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
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
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④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继续确认该金
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
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
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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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
抵销。
     (7)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本公司在有以下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
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分别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计
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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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
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
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12 个
月,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
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1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计提坏
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单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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