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或“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为进一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
下,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
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 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新
股 1,52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1.41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32,628.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77.4813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51.35863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524.00 万元,资本公积 27,027.35863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
号:10547601040033818)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
账户(账号:3050020010120100084796)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公
W[2015]B017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24,670.00 4,943.0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00 3,073.82
合 计 28,557.00 8,016.89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一)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定期对募集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
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关联 委托理财 报酬确定方 实际到期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收益
交易 金额 式 收回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苏 2015 年 04 月 2015 年 10 月 预期年化收
否 保本理财 10,000 245.67 245.67
州新区支行 29 日 28 日 益率 4.9%
中国农业银行 否 保本理财 10,000 2015 年 04 2015 年 07 预期年化收 122.16 122.16
苏州新区支行 月 29 日 月 28 日 益率 4.9%
中国农业银行 否 保本理财 2,000 2015 年 05 2015 年 05 预期年化收 6.85 6.85
苏州新区支行 月 04 日 月 29 日 益率 4.8%
中国农业银行 否 保本理财 10,000 2015 年 11 2015 年 12 预期年化收 29.34 29.34
苏州新区支行 月 17 日 月 21 日 益率 3.15%
中国农业银行 否 保本理财 10,000 2015 年 08 2016 年 02 预期年化收 209.21 209.21
苏州新区支行 月 07 日 月 07 日 益率 4.15%
中国农业银行 否 保本理财 9,000 2015 年 12 2016 年 06 预期年化收 137.62
苏州新区支行 月 24 日 月 24 日 益率
2.6%-3.5%
合计 - - 51,000 - - - 750.85 613.23
六、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在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期限内继续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孚通信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
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