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因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筹划转让控股权
事项,还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后续安排于 2016 年 2 月 2 日
开始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002 号公告),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007 号公
告), 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
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015 号公告),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9 日、2016 年 3 月 16 日、2016 年 3 月 23 日、2016 年 3 月 30 日、
2016 年 4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16-009 号、2016-010 号、2016-012 号、2016-013 号、
2016-016 号公告)。
公司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即在 2016 年 4 月 2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预计公司不能在
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应就继续筹划相关
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并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1 日前,按照 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对手方如下:
(1)资产出售交易对手方: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资产置换交易对手方:励振羽等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
限公司股东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手方:励振羽等大连远洋渔业金
枪鱼钓有限公司股东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1)资产出售:公司拟将主业资产包括钽铌铍及其合金的冶炼
加工业务资产及其负债、公司各类对外股权投资等出售给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资产置换:公司拟将除上述主业资产外的其他资产与励振
羽等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大连远洋渔业金枪
鱼钓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等值置换。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拟向励振羽等大连远洋渔业金枪
鱼钓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上述资产置换后的大连远洋渔业金
枪鱼钓有限公司剩余股权。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拟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与大连远
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主业相关的项目,提高本次重组绩效。
目前,公司正就上述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手方进行商讨和论证。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内容以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组
的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已经进场
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同时,公司每周披露一次重组事项
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达成了重组意向,
目前正在进行交易方案的论证和完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
积极推进中。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必要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重组方案较
为复杂,涉及资产范围大,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
论证和完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可能涉及相关有权
部门的前置审批。为了保证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从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
异常波动,公司拟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预计复牌时间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票尽快恢复交易,如果公司相关
重组工作能够在审议申请继续停牌的股东大会召开(即 2016 年 4 月
27 日)前完成,则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
案》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公司相关重组工作未能在 2016 年 4 月 27 日前完成,公司拟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后,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并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1 日前,按照 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
五、其他事项
1、承诺:如《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未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限内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
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
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筹
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