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47,373.20万元。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为 7.03%。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工程建设及运营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 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本项目包括青龙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 3 万吨/日、陷泥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 4 万吨/日,预估总投资为47,373.20万元。
公司拟与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林水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环保”,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临沂环保注册资本为 14,21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9,948.40 万元,持有其 70%股权;农林水公司出资
4,263.60万元,持有其 3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赵立新;地址:临沂市北京路 23号。
(二)农林水公司:为山东省临沂市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佳昕;注册地址:临沂市沂州路 201 号;经营范围:主要开展柳青河两岸及沂河西岸河道综合治理与开发建设;经政府授权开展土地以及开发利用;授权承担全市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及城市公共资源等国有资产(资源)的开发、运营及管理;负责政府授权、委托、交办的管理事务及其它职能。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为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主体包括青龙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 3万吨/日、陷泥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 4万吨/日,两项目主体都为完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47,373.20万元;
出水水质标准为 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
鉴于两个净水厂采取完全地埋式,投资额大、回收期长,因此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6月1 日)的规定,特许经营期约定为 41 年(自《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甲方)和临沂环保(乙方)签署《临沂市中心
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项目规模:两个厂共 7万吨/日,其中青龙河净水厂 3万吨/日,陷泥河净水厂 4万吨/日;
建设范围:包括厂区红线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污水处理主体建筑物布置于地下;
特许经营期:4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 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
初始污水处理单价:初始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 1.73元/吨,每两
年按照调价公式进行一次核算调整;
保底水量:6 万吨/日;因施工进度原因,青龙河净水厂先行前期运行时,甲方提供的污水进水量低于或等于 3万吨/日时,污水处理费按 3万吨/日计算;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公司(甲方)和农林水公司(乙方)签署《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
公司合资经营协议》
注册资本:14,21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9,948.40万元,持有
其 70%股权;农林水公司以现金出资 4,263.60万元,持有其 30%股权;
利润分配:双方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
营业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泥利用处理,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施维护,环保项目建设;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的投资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临沂市以及山东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本项目为完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是公司以及临沂市第一个该类项目,对于公司和临沂市均具有里程碑式的示范效应。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程建设及运营的风险:本项目为公司第一个完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项目,相关建设及运营经验不够充足,存在一定工程建设及运营的风险。
解决方案:在建设阶段加强与已经建成的同类项目的学习和交流,在施工过程中密切联系设计院,必要时对专业施工环节进行专家评审后再施工,项目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并持续学习同类项目先进的运营管理经验,以保证项目的良好运营。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月 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