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新农开发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二、《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通过选举李新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二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为此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意见:认为李新海先生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副董事长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三、《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李新海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孟建勇先生为公司的财务总监,任期至二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为此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意见:认为孟建勇先生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议案》。
根据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简历
李新海:男,汉,1967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工学学士,曾任农一师西大桥水电厂劳资科副科长,农一师体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新农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新农开发公司董事、总经理。
孟建勇:男,汉族,1962年5月22日出生,现年41岁,大专文化程度,会计师职称,曾任农一师九团财务科业务主办、科副科长,新农开发股份公司阿拉尔分公司财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