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三时半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
董事 9 人,总有效票数为 9 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董事长李钢;
委员:独立董事邓波;董事邓建新;董事万义辉;董事史晓华。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邓波
委员:独立董事吴伟军;董事史晓华。
3、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万志瑾
委员:独立董事邓波;董事陆跃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伟军
委员:独立董事邓波;董事胡江华。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同意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 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 606059000000011007
专户 2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 606059000000011160
专户 3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 606059000000011216
专户 4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 606059000000011369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