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10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实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09,77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廖志刚先生主持。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票人员以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伍伏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吴成桂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唐恒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石海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增补梁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增补罗海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增补彭幼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增补张忠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209,7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