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2016)1437 号
《审计报告》确认,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3,823,314.77 元 , 2015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6,690,987.4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142,867,672.69 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④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⑤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⑥董事会确认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一)公司母公司 2015 年度资产负债率为 88.35%;
(二)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8,021,029.64 元,低于公司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647,942.47 元;
(三)公司 2016 年内拟实施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总计约为 13.89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乌鲁木齐北新大厦项目预计投资约 2.39 亿元;
2、重庆合川 BT 项目预计投资约额 1.5 亿元;
3、福建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项目预计投资约 10 亿元。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
用,提高赢利能力,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与
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16 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决定,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说明。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