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7月9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上海仁德路79号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天森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11人,实到8人,委托出席3人(其中:监事朱泽虎先生和任艳杰女士委托监事刘冬冬先生、监事王明山先生委托任正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了关于合资设立新疆中煤赛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并发表监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疆中煤赛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疆中煤赛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开发位于新疆呼图壁县白杨沟矿区铁列克井田的煤炭资源,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煤矿建设生产经营方面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加快实施公司煤炭资源开发战略,是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企业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公司拓展发展空间和领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
2、审议了关于投资建设姚桥矿选煤厂项目的议案,并发表监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姚桥煤矿投资新建一座年入洗原煤处理能力300万吨矿井选煤厂的决策程序和相关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国家支持、鼓励的洁净煤生产项目,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促进公司节能减排,实现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有利于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