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02 月 0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02 月 05 日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
文件(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016 年 02 月 23 日,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77 号,具体内容见《关于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协调各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一落实,
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016 年 03 月 03 日,公司
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03 月 03 日开市起复牌。2016 年 03 月 0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签订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的单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盈利预
测等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进一步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2、公司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相关文件,并及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至
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月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公
司已于 2016 年 03 月 04 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6-019)。
2、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
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03 日披露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
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提示,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