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表决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建筑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
本次交易转让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夷能源”),受让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夷锂能”),公司持有九夷锂能 70%股份。
九夷能源拟将所拥有的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通路 13 号面积为
56,034.5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包
括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让给九夷锂能。根据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元正评报字[2016]第 004
号),本次拟转让的标的物评估价值为 6,513.48 万元,九夷能源拟
以评估价值 6,513.48 万元作为转让价格,出售该资产给九夷锂能。
通过本次交易,可解决九夷锂能项目开发建设用地及厂房之需,有利
于公司锂电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由于本次交易双方均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同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本
次交易尚需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