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关于2015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匹凸匹”)于 2016年 3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随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2016]02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 2016 年 3 月 17 日之前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44。由于无法在 2016 年 3月 17日之前完成回复,公司于 2016年 3月 18日披露了《匹凸匹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关于 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6-046),于 2016年 3月 25日披露了《匹凸匹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6-050)。
目前,公司仍在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无法及时完成,故公司继续申请延期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