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荣域公司”)向海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 3 年。本公司
同意为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集团董事局授权
营运总裁钟征宇先生在上述期限内签署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法律文件。
本次董事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7
人。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南荣域公司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兴安大道东侧
4、法定代表人:张文星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4,500 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旅游项目、教育产业项目投资。(一般经营项目自
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海南荣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 年 2 月 29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420.04 30,786.00
负债总额 21,032.63 21,174.08
净资产 9,387.41 9,611.93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00.56 4,781.62
利润总额 -224.51 -3,689.43
净利润 -224.51 -3,689.43
本公司持有海南荣域公司 96.552%的股权,海南昌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海南荣域公司 3.448%的股权,该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海南荣域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
贷款业务相关合同的履行,本公司愿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
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公司董事局
授权营运总裁钟征宇先生在上述期限内签署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法律文
件。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
海南荣域公司本次申请的贷款是用于归还项目开发贷款,属于正常经营的资金
需求。海南荣域公司的其他股东海南昌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其所持 3.448%股
权不具有表决权,不分享收益,不参与经营管理,故未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
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为海南荣域
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6,700.30 万元,占 2014 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 17.3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56,700.30 万元,逾期担保余
额为零。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