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 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6年3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王春花 约翰●保罗●卡梅伦 秦学昌
山东墨龙:独立董事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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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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