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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3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2,623,617.70 元人民币(不包含利息)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成,现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724.7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9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744.75
万元,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上市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70.5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74.1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28 号)。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新
建年产 2,000 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2、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
生产线项目;3、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偿还银行
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 3,504 万元,计划在全国 40 个营销网点的基础上,
新建 110 个营销网点;建成后,形成覆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的“广宽度、高深
度”的 OTC 市场营销网络。该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营销网点的租金、装
修、购置办公设备、车辆以及 ERP 营销管理软件。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新建 110 营销网点的建设,该项目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12,416,382.30 元 ,结余募集资金 22,623,617.70 元。
   由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与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
生产线项目为同一银行帐户,因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未包含产生的
存款利息。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1、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的
询比价制度,较好地控制了装修、办公设备、软件等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受宏观经济影响及新建营销网点的下沉,公司在三、四线城市的办公用
房的租金费用较低,使的该项目网点租金大幅降低。
      四、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 22,623,617.70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按
计划建成,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并将该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结余募集资金 22,623,617.70 元人民币(不包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莎普爱思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已经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鉴于莎普爱思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本次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
性,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均同意莎普爱思上述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安排,
但是,上述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安排尚需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莎普爱思董
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而且,公司需承诺补充的流动资金
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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