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位于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的老厂区已于2015年底前全部搬迁到平湖
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的新厂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持续发展
需要,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改变更。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一章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现修订为:
公司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原第二章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片剂
(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颗粒剂(含头孢菌
素类)、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苄达赖氨酸、甘草酸二铵、
甲磺酸帕珠沙星)、冲洗剂的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平湖市经
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从事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冲洗剂的生产(药
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胶囊剂、片剂、颗粒剂类保健食
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限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印刷部经营),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妆品、
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现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片剂
(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颗粒剂(含头孢菌
素类)、原料药、冲洗剂、合剂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胶囊剂、片剂、
颗粒剂类保健食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限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印刷部经营),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核准为准)
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同时,授权行政部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住所(即注册地址)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亦相应变化,即变更为: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