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
开展检查监察工作,在促进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
益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16 年度工作思路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完成审议定期报告、会
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调整、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财务决算、内
部控制、非公开发行、章程修改、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历次监事
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的程序规范,各项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1、五届六次监事会议
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 A 楼 1902 会议室召开,3 名
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确认和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研发
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2、五届七次监事会议
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 A 楼 1902 会议室召开,3 名
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3、五届八次监事会议
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 A 楼 1906 会议室召开,3 名
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
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五届九次监事会议
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A 楼 1906 会议室召开,3 名
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
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五届十次监事会议
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 A 楼 1906 会议室召开,3 名
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6、五届十一次监事会议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 A 楼 1906 会议室召开,3 名
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5 年,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主要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有关会议以及利用国资审计、
内外部审计、内控检查等成果的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未进行
专项调查,也未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1、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重要对外投资、重大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事项,认真检查公司生产经营业务
和财务状况,强化监督职能。在监督过程中,监事会提出要关注重
点问题,以保障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如对
于财务检查,重点关注同比波动较大的财务指标,要求相关负责人
作出解释。对于关联交易,重点关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公正公开和
交易价格的公平公允。对于对外投资,重点关注投资收益及有关风
险防范。2015 年度,公司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监事会详细了
解保理公司的业务模式、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风险防范等。
2、列席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议,参与对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的讨论,依法对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参加公司有关行政会
议,全面了解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管理行为进行
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依法
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基本管理制度和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
况,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4、主动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研判国内外政治、
经济新形势和新常态,密切关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产生的综合
影响和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监事会对 2015 年公司有关情况发
表如下检查意见:
1、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切实依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持续推进公司治理,
大力促进规范运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未发现任何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公司治理与《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形成的有关决议或决定,做到
专项落实、随时跟踪,不存在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行为的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
司 2015 年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公司经理层认真落实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切
实推进董事会提出的八项工作目标,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
进步。但受经济下行、煤化工产业投资收紧等影响,公司年度合同
签约以及实现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和事项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
(1)非公开股票事项。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的要求,基于多个
方面的合理判断,启动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公司本次再融
资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能
力、夯实资金实力和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部分资金使用计划
进行合理调整,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用。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专项报告》、
审计机构《鉴证报告》相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行为。
(3)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信息。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公司已连续五年在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工作考核中获“A”等
级。
(4)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
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治理
和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层面,符合了公司依法经营、合
规运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持一致,真实、
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运行状况。
另外,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对外担保
情形;未发现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四、2016 年度工作思路
监事会将进一步提升监督水平,依法开展对公司业务及财务状
况的检查和对高层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等工作,以有效保
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把握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做
到准确定位,不能越位。如对于公司治理和管理,要重点监督董事
会、经理层是否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是
否健全,是否按章办事、执行到位等;对于重大事项,要重点监督
其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
生;对于信息披露,要关注披露内容及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关注定期报告编制程序的合规性等,并关注内幕信
息的保密,以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
2、强化对日常工作的检查。公司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
席董事会和有关行政会议,关注公司对重大生产经营等问题的决
策,加强对公司日常性经营管理和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监
督。通过检查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等,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防范风险,促进规范,
力求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必要时,要求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责任人向监事会进行专项汇报,对有关事
项作出解释,以提升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推进大监督体系的建设。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监事
会将充分发挥在公司监督资源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监事
会、内部审计、法律事务、纪检监察等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的专业优
势,整合公司内外部监督资源,促进形成工作协调、配合联动的大
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监督管理水平。
4、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举办
的各类学习和培训,认真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
断提高监督效率,切实督促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
有效运行。
公司业务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国家法律制度的日臻健全,对监事
会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适应
公司发展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