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即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或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资产置换公司控股股
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股权),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泽钴镍”,证
券代码:000693)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原计划争取最晚将在 2016
年 3 月 3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
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 2016
年 6 月 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经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告知,交易对手方为其实际控制的陕
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意向为公司拟
以现金购买或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资产置换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二、重组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推动过
程中。
1、公司及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
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意向协议。
2、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积极落实
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已选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选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选
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选聘梁俊杰律师担任法律
顾问(各方聘用协议正在签署中),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涉及多个相关主体的沟通工
作,且拟置入的资产规模较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且
目前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
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
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承诺:
如上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
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或发布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停牌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