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于 2016 年 2 月 2 日签订的《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公司“三旧”改造土地 中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将由江门市政府收回,并一次性将公共配套设施 用地补偿款支付给公司。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披露的 《关于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的公告》。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收到储备中心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用地 补偿款人民币 71,117,280.00 元。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东甘化:关于收到“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6-03-31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