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5年度,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
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吕淑琴、王建华、沈长寿三位董事
组成,其中吕淑琴、王建华为独立董事,吕淑琴担任委员会主任。三
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吕淑琴女士,2000年9月至今,曾任华建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规划发展部主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现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职务,资深注册会计
师、司法鉴定师、高级会计师。
2、王建华女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
院作物遗传育种与种子系教授,从事玉米高质高效种子生产技术以及
种子质量活力评价和种子精选加工技术研究。
3、沈长寿,浙江杭州人,高级会计师,党员。1978 年 7 月进入
杭州万向节总厂,历任万向节总厂财务科长、财务副厂长、万向集团
公司总会计师、万向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万向集团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5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构众环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
厦B座2001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审计
委员会吕淑琴独立董事、王建华独立董事、沈长寿董事及众环海华会
计师事务所刘钧、喻友志会计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
二、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及风险评估结论
三、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的审计重点事项
四、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工作
五、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问题所做的声明
(二)2015年4月9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4
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并形成如
下决议:
1、同意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万
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
议;
2、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5、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
度审计机构;
6、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终止转让所持有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终止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的长期利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
司管理者持股并放弃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7.22%股权优先购买权》
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万向三农将持有的北京德农
7.22%股权转让鲁永明先生,可以进一步优化北京德农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激励和稳定北京德农
经营管理者,使其更加关注北京德农的长远发展,减少短期行为,促
进北京德农持续健康发展。
(五)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
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增资后,有利于北京德农种业提
高信用度,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2、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追
加现金分红》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追加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
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在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追加现金
分红。
(六)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
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七)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
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
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在公司
2014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后审核的独
立性,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
2014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4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与众环海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工作计划约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政
策运用等事项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
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等方面
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
程中是否发现问题,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资产减值问题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并得到很好地执行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事项重点关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结论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
较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5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