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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3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
00 在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叶建桥先生、副董事长韦东良先生因公出差均分别委托董事长刘正洪先生、董
事王树乾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刘正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
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钱江水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利安达审
字{2016}第 2015 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 67,665,758 股后的总股本
352,995,7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 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现金总额为
35,299,575.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
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 2015 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同意给予公司经营层奖励,总经理奖励 15 万元(税前),其他高管人员按系数予以相应
奖励。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015 年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人民币,2016 年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16 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审计
费用 22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6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等有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9.0
亿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本授权有
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分别为: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5.0 亿;交通银行杭州武
林支行 1.0 亿;上海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1.6 亿;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 1.0 亿;中国银行杭
州开元支行 1.2 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1.0 亿;招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 1.0 亿;民生银行杭
州西湖支行 4.0 亿;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2.0 亿;渤海银行杭州分行 1.0 亿;中信银行杭州凤
起支行 1.2 亿;宁波银行城北支行 1.0 亿;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 2.0 亿;厦门国际银行上
海徐汇支行 2.0 亿;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2.0 亿;平安银行 2.0 亿。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为各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额度为人民币 0.8
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为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
担保 0.4 亿元;为控股孙公司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 0.1
亿元。
    为控股子公司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 0.3 亿元。
上述担保议案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详见公告临 2016-012)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 3.5 亿元额度
为限的互保关系;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次提供保证,该担保额度可用于
发行公司债券或用于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期限不超过 5 年。
    上述担保议案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止。(详见公告临 2016-013)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董事会提名姚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四、审议通过《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议案;(详
见公告临 2016-014)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 1、3、5、7、8、
10、11、13 项议案。(详见公告临 2016-015)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特此公告。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毅,男,1972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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